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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问医耗联动综合改革

来源:北京晚报  日期:2018-12-28

改革如何出台?包括哪些内容?

        北京市医耗联动综合改革今天正式启动,并将于明年6月中旬正式实施。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有关部门今天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1问

    医耗联动综合改革与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有何关系?方案是如何形成的?

    答

    本次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是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破除医疗机构不合理的补偿机制又一次改革,加快完善医疗机构运行补偿新机制,更好地保障居民健康和就医需求。

    医疗价格改革专业性强,涉及主体众多,内容广泛。为确保方案可操作、可落地,全市7个部门进行了18个月的调查研究,经北京医改协调小组讨论和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专题会审议,形成了改革方案。可以说,方案是在经过反复论证测算,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平衡多种因素,是各个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

    一是专业机构和临床专家广泛参与。委托北京医学会成立31个工作组,组织全市70余家医院的300多名医学专家直接参与,研提形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专家建议方案,以此作为基础方案,提高方案的专业科学性和临床可操作性。

    二是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打牢方案基础。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原则,参考项目成本核算数据及典型医院成本调查情况,综合考虑了项目间的比价关系、调价幅度、其他省市价格以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医保等各方接受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在专家建议方案的基础上反复推敲调整,保证方案调整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三是带量据实测算调控方案影响程度。方案初步形成后,相关医疗机构结合实际运行数据进行了多轮带量测算,确保方案实施后医疗机构可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患者费用总体不明显增加。

    四是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凝聚共识。方案形成过程中,进一步广泛听取了医疗机构、专家学者、市人大、市政协、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等相关方面意见,并先后召开7场座谈会听取医疗机构及相关方面意见,同时对部分患者进行了调查和访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方案影响进行了评估。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再修改再完善,确保改革方案实施后医务人员受鼓励,医疗机构得发展,市民有获得。

    2问

    本次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答

    改革主要内容总体概括为“五个一”,即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购、一改善。具体为:

    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和检验类项目特点,重点降低应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的检验项目价格。

    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包含中医、病理、精神、康复、手术5类项目。通过价格调整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完善专业体系,促进行业均衡发展。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目前,医疗机构收费耗材对患者实行进价加差率收费,耗材进价500元以上的加成5%收费,500元以下的加成10%收费。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机构将不再收取5%和10%的加成费用,直接按采购进价收费,患者在医用耗材上的花费将会减少。

    实施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不含军队所属医疗机构)范围内,组织实施心内血管支架类、人工关节类等六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部分药品联合带量采购。逐步扩大联合采购的医用耗材范围和规模,稳步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通过联合采购和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改善医疗服务加强行业监管。制定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管,完善绩效评价,配套医保报销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提升百姓看病就医获得感。

    “五个一”是一套组合拳,突出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强调坚持改革与改善、改革与监管、改革与保障同步推进,进一步通过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改变不合理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降低检查、药品的价格,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提升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理顺价格关系,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让公众有更多获得感。

    3问

    本次改革先行出台了哪些价格调整项目?何时实施?

    答

    为推进结构调整,扶持薄弱专业,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本轮改革对价格矛盾比较突出、亟待政策扶持的临床平台专业和鼓励发展专业的6类项目,进行 “有升有降”的规范调整。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先行出台病理、康复、精神、中医及检验5类1600余个项目。为给执行操作各方预留充分准备时间,确保政策实施后患者的就医秩序正常平稳,5类项目规范调整后的价格于2019年6月中旬实施。其他综合改革方案中涉及的有关项目和政策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原则,分批陆续出台。

    4问

    本次改革政策出台后,对患者个人负担有什么影响?

    答

    按照国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取消耗材加成的总体要求,今年,将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手术、检验6类项目同步纳入改革范围。虽然本轮涉及的项目数量较多,但涉及的人群要小于去年。

    “五个一”方案中有“三个一”都是在腾挪空间,包括降低医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取消耗材加成、推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这其中,不仅有收费单上的显性变化,还有取消加成机制后,降低“卖药品、用耗材、大检查、多化验”等不合理负担所带来的隐性变化,带来的将是医疗服务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和服务改善型转变。根据测算,门诊病人个人负担基本持平,住院病人个人费用负担略有增加。

    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都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精神类项目全部按甲类报销。对由于价格调整可能引起的费用涨幅较大的病种,将完善单病种支付政策,通过医保政策和综合救助政策予以支撑,确保把个人负担和特殊困难群体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

    5问

    本次改革政策出台后,对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有什么影响?

    答

    本次改革除三个“降费”之外,提升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服务价值,提升的是医疗服务水平。对这部分项目价格的调整,着重体现了两个衔接:即,与国内同类型城市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衔接,与本市医疗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相衔接。从医务人员来看,本次改革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技术价值,有利于规范服务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医疗机构来说,通过深化改革取消不合理的药品加成和耗材加成两个补偿机制,建立更加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有利于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6问

    本次改革对困难群体有什么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答

    目前,我市已建立了包括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在内的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包括资助参保、基本医保报销后再给予医疗救助等。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时,本市加大了对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达到80%,年救助总额分别达到6000元和6万元;重大疾病的救助总额可达12万。

    此次改革,将进一步统筹救助和医保政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

    7问

    本次改革,工伤职工报销是否受到影响?

    答

    本次医耗联动综合改革中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符合政策规定纳入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无自付,工伤职工报销不会受到影响。

    8问

    2019年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改革与改善同步推进、全面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的原则,制定了《北京市改善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2019年行动计划》,围绕改善服务、提升质量、补短扶弱、控制费用、规范行为五大方面,提出了40项重点任务。2019年,将更加注重提升服务感知度,推进“一站式”服务,优化门诊预约管理,增加下午出诊医生数量,缓解就诊多集中在上午造成的看病难和交通拥堵,提升住院服务水平,使百姓就医体验进一步提升;更加注重弥补服务短板,提升急诊急救服务水平,保护患者隐私,改善患者就医环境,推行院内地图导航,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使百姓就医需求得到更好响应;更加注重提升医疗质量,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推进临床路径实施,强化患者安全管理,使百姓健康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更加注重规范服务行为,严格实施行为规范“负面清单”管理,使百姓就医更加安心放心。

    本报记者 贾晓宏 J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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