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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区两级机构改革落实到位 2366名编制下沉基层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19-7-11

  本报记者 任珊

  本市市区两级机构改革已平稳有序地落实到位。改革后,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65个;市属议事协调机构由135个大幅精简到69个;市级党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共减少21个;共有2366名编制由市级下沉到区里。

  机构改革将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通过优化职能,将以往的“行业划分”变为了“功能管理”,实现了“1+1>2”;通过组建新机构,强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治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便民惠民;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加大人员编制向基层倾斜。

  优化职能: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

  改革注重加强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对应中央设立市委依法治市委、审计委、财经委、深改委、网信委、国安委、外事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因地制宜设立市委城市工委、生态文明建设委、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

  同时,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一方面,市委职能部门强化归口管理、归口领导职能,比如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编办和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市委政法委统一承担综治等工作;市委教育工委由与市教委合署办公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领导市教委,加强市委对教育工作特别是在京高校的领导,把党管教育、党管办学要求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党政机构统筹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委、审计委、财经委、外事工委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政府部门,市委农工委与市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同时独立设置市委网信办、国安办、军民融合办等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提高执行力。

  记者注意到,此次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将以往的“行业划分”变为了“功能管理”,前提是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换句话说,对同一事项的相关职能从原属的不同“行业”提炼出来,整合到一个部门之下,但又不是简单的职能叠加,而是在管理和职能上实现了“1+1>2”,保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比如将市农委、市农业局整合为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委整合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整合为新的市司法局;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由市教委代管调整为在市教委加挂牌子,将首都精神文明办设在市委宣传部。

  区级机构改革也是相同的做法,对标中央、北京市,坚持上下对应,最终落实20项改革任务。包括组建区监察委员会等9项区委机构改革任务;组建区生态环境部门、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区应急管理部门等11项区政府改革任务。

  建新机构:完善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

  此次调整中组建了一些新机构,且主要着眼于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比如组建的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为北京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和落实提供坚强体制保障;致力于让老百姓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的市市场监管局,不仅加强市场的统一监管,而且推动各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重新组建的市知识产权局,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服务、管理力度,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市人才工作局主要加强首都人才工作统筹和整体谋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首都人才资源优势,抢占全球人才竞争制高点。

  还有一些新机构聚焦城市治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便民惠民等。比如新组建的市政务服务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网一号一端”方式创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委社会工委与市民政局合署办公,将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还有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通过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从区级层面来说,改革鼓励各区结合功能定位和区域特点,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比如,东城区重新组建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加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统筹核心区名城保护、房屋管理等工作,开展中轴沿线整体保护。通州区组建区委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将区政府办公室的绩效考核管理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党建考核职责整合,解决现有考核评价体系名目较多、项目重复的问题。

  各区还巩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成果,全面推进街道“大部制”改革,规范设置“6室1队3中心”。

  编制管理:加大人员编制向基层倾斜

  改革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改革后,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65个,其中市委机构19个,市政府机构46个,符合中央规定的直辖市党政机构数额要求;市级党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共减少21个;市属议事协调机构由135个大幅精简到69个,进一步减少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行政编制没有突破中央核定的市级行政编制总量;局级领导职数减少71名。

  根据中央关于机构限额的规定,区级党政机构不超过47个。目前,本市8个区设置党政机构45个,2个区设党政机构44个,5个区设党政机构43个,1个区设党政机构42个。各区精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数量从平均151个减少到61个;各区党政机构的科级内设机构总数减少357个;共精简处级领导职数371名。

  此次改革还提出,进一步推动市、区两级行政事业编制精简下沉到基层,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化快速发展等地区编制倾斜力度。此次改革,随着市场监管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共有2366名编制由市级下沉到区里。

  新闻内存

  自2018年4月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推进会后,本市成立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下设区级改革组,市区联动,区街联动,通过优化职能配置、完善体制机制、规范编制管理,推动市区两级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地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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