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北京在线 >  新政策法规简要      

重点领域改革进展:怀柔区建立跨部门联办机制

2006.08.16



    怀柔区改革试点的思路是在以往成功实施“全程办事代理制”的基础上,“组建一个中心、实施四项整合、推进两项延伸”,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组建一个中心,即组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实施四项整合,即通过组建中心对部门职能、办事程序、行政许可事项、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整合,以进一步实现行政体制的创新,建设高效透明、运转协调的政府;推进两项延伸,即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向村和社区延伸。

    2004年9月28日,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正式组建并成功运行。中心运行机制实行“五厅、八制、跨部门全程代办”。在实现部门内部跨科室办事全程代理的基础上,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理清办理程序、划分办理责任、明确牵头全程代理部门,实施跨部门办事全程代理,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和企业“办事难”问题,怀柔区的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跨部门联办机制的建立,初步实现了四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实现了从部门分散许可到服务中心集中许可的转变。中心成立后,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将区政府部门承担的505项主要面向企业和群众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全都集中到中心,并成立了区行政许可和服务协调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履行行政许可和服务的主体。

    二是实现了从部门全程办事代理到跨部门全程办事代理的转变,促进了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打破按部门设置窗口的做法,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出发,按办事事项设置窗口。对于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中心创建了“一口进、一口出”的跨部门联办机制,界定了跨部门联办事项,调整了办事程序,划分办理责任,明确了牵头全程代理部门。

    三是实现了从“一站式受理”到“一站式办理”的转变。把涉及企业和群众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中心,采取多种措施,真正实现了在中心“一站式办理”。目前集中到中心的505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有384项能够在中心办理,办理率为76%。

    四是实现了以方便自己、方便管理为原则设置机构和业务流程,向方便企业、方便群众为原则设置机构和业务流程的转变。中心成立后,打破了以往单纯按照专业特点设置机构和业务流程的做法,目前在35个进厅设置窗口的部门中,有6个部门将原由各科室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服务职责集中起来,成立综合行政服务科,整建制进入中心;将原由各科室承担的研究政策、监督管理的职能分别集中,设置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不再受许可和服务工作的影响。这样不仅利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又有利于加强监督管理和许可服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