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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正常经营,北京大商场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日期:2020-4-1

         市商务局331日发布关于给予北京市大型商场疫情期间资金补贴的通知,为鼓励北京市百货、购物中心等大型商场疫情期间正常经营,拟对采取减免租金举措的运营单位给予适度补贴。

据悉,市商务局拟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分档次对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且给予租户租金减免的大型商场进行补贴,支持企业购置防疫物资和疫情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给予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给予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至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奖励;给予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至5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奖励。

享受补贴的大型商场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一是在北京市一级响应期间坚持营业,且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店、购物中心,其中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等;二是对超过50%的入驻商户采取了减免租金措施,减免时间超过15天(含);三是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疫情期间无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北京市大型商场于43日前,向所在区商务局提交材料,申请资金奖励。在疫情期间,鼓励企业采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发送至所在区商务局。各区商务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申报企业坚持营业,将确认后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正式报市商务局。疫情结束后,市商务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实际减免租金行为进行核查,对虚假申报的,市商务局有权追回全部补贴资金,且5年内不得申请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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