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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两个机制” 夯实“两个责任”

 

2016-08-30    来源: 阿拉善日报
 

  乌斯太讯 今年以来,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为进一步深化各级党组织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内涵的认识,主动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建立两个机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建立压力传导机制。认真履行协调配合责任,及时向党工委报告中央、自治区和盟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提出开发区贯彻落实建议供党工委决策,组织召开了开发区纪工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同时,制定印发了《开发区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与34个部门和单位、4家直属国有企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年度任务细化为8个方面33项,明确了考核标准和程序;纪工委书记带头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约谈等机制,组织召开了述责述廉会议,8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大会进行了述责述廉;制定了《纪工委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梳理监督责任负面清单9项;督促所属34个部门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通过“日常监控、半年督查、全年考核”的方式强化落实情况的监督。截至目前,下达《监察建议书》2份,对落实责任不力的2名人员进行了通报,并追缴2015年全额绩效工资。

  建立压茬推进机制。正确把握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不断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通过监督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起到了很好的预防作用。同时,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了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了监督合力。截至目前,开发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接受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共37人,约谈2人,诫勉谈话1人。(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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