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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来源: 北京日报 2016年12月09日  

 

胡宇齐

    12月5日至6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江苏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纪委书记座谈会。在会议上,王书记不避敏感话题,剑指自家门户,聚焦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回答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无禁区,“拍蝇”不手软,“天网”收实效,纪检监察机关拿出了扎扎实实的反腐成绩单,赢得了党心民心。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人疑虑:纪委权力这么大,该由谁来监督?确实,作为纪检干部,本身是去监督别人的,很多人都不敢“得罪”他们,更别说监督了,“灯下黑”的现象难免产生。一位纪检系统的落马官员曾坦言,“自己是搞纪检监察工作的,又是市纪委的一把手,没有人敢于监督我。”正是因为缺乏监督,小问题容易变成大问题,以致积重难返。中央纪委原副局级检查员曹立新、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等“纪检老将”的落马,无不提醒着解决这一现实问题的迫切性。

    没有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纪检干部也并非天然就具有“免疫力”,必须在监督之下行使权力。在积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之余,自我监督的作用也必须充分发挥出来。2014年3月,中央纪委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几年下来,中央纪委机关共处理38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200余人,体现出不容“害群之马”的魄力与决心。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也正是着眼查找监督执纪各环节的风险点,探索以刚性制度规范具体工作。征求意见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它向全体纪检人员及全社会昭示,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执纪者有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

    纪委自扎制度篱笆、强化自我监督,彰显出强烈的自净意识。将自净意识转化为自净力,是对纪检监察系统的自我要求,也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逻辑。对于纪委而言,只有即时“刮骨疗毒”,坚决不护短不偏私,党和人民才会更加信任这支队伍能够忠诚干净担当。对于执政党来说,也只有不断增强自净力,才能始终保持肌体健康。“不清除废料,不吸收新鲜血液,党就没有朝气”,自我净化、吐故纳新,这道出的正是我们这个近百年的大党仍为“亚洲乃至全世界最有活力的政党”的重要秘诀。

    自净力的强弱,关乎一个政党是否能够长久发展。放眼世界,许多政党初立时,往往能勇于担当、艰苦奋斗、坚守价值,但当环境渐渐好了,精神也就容易松懈,若是再缺乏自净意识,便会如步入暮年般垂垂老矣,这值得警醒。我们期待,中国共产党及其每一分子,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意识和能力,永葆青春活力,带领中国行至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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