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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迅速部署开展汗蒸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2017-02-10 来源:自治区公安厅

  26日,公安部消防局召开紧急视频调度会,通报浙江天台“2·5”火灾事故情况。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会议和马明副主席的指示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从27日至1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汗蒸、足疗、洗浴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专项检查强调,要彻底摸清底数,查明基本情况,制定检查任务表,并建立档案。督促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六加一措施,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属于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所,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重点监督检查;属于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场所,派出所要进行摸底排查、监督检查,依法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对居民楼院内开设的小型汗蒸、足疗、洗浴场所,旗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要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排查,社区民警要跟踪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专项检查要求,要加大执法力度,铁腕整改隐患。一是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必须责令停止使用;二是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三是设置场所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法律法规要求,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以及改建、扩建、私自搭建临时建筑,未申报消防审批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四是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依法临时查封;五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以及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必须责令改正依法从重处罚;六是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必须依法强制执行;七是已经给予处罚尚未执行到位的,必须坚决执行到位;八是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以及擅自拆封或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临时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必须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在专项检查中,要强化督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细化任务,切实将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具体岗位,逐级明确责任、传递压力、落实任务。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辖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自治区公安厅将适时抽调警力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专项检查部署开展不力,工作走过场,导致发生类似火灾事故的,要逐一严肃追究,今后凡发生3人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启动责任倒查,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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