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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2019/3/1

        2月28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作主题发布,并与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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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关于“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重要讲话,为我区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我区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在认知认同、学用结合上下功夫,切实把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了我区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大好局面。

 

  加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政策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理论根源越扎越深,实践根基越打越牢。”一年来,我区围绕“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研究攻关,开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守望相助”理论研究阐释,形成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工作研究分报告》《创新载体方式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调研报告》《在新的起点上开拓创新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调研报告》《<民族发展蓝皮书2018>分报告——<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题报告>》。联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召开“文化自信与中国特色民族发展道路”学术研讨会。与中央民族大学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形成了《内蒙古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论建设新时代“模范自治区”》课题研究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提上了立法日程。

  

切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在新起点上开拓创新,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一年来,我区切实下大气力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制度层面上,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自治区党委对盟市、厅局党建工作考核重点内容,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盟市、旗县、乡镇考核测评体系,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计划,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并制定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全区城市(区)、旗县城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

  在实际工作中,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开展了系列主题宣传教育,全区新闻媒体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活动主题,在自治区重点新闻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推出“沿着总书记指引的道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专栏,在网站首页及重要位置发布稿件293篇,点击量超100万人(次)。中央重点新闻网站、自治区主要媒体记者以及专家学者、自媒体人开展了“新时代•幸福美丽新边疆”“新时代•边疆行”网络主题活动采访活动,推出宣传报道700余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媒体,通过整合蒙汉语广播、电视节目资源,推出专栏、系列报道、系列访谈、电视片头主题宣传,开设“民族团结之花在草原盛开”版块、开设“建设守望相助好家园”专栏等,报道全区各地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民委在门户网站开辟“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亮丽北疆、民族风采”“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寄语新春”等专栏,编印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内蒙古故事》。通过全方位、多领域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区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共识。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内蒙古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自治区成立70多年来,各族人民始终心向党、心向党中央,赢得并长期呵护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做好工作,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让边疆稳定常筑长固。”一年来,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列入重点推进改革事项。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先后4次召开委党组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研究改革方案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方案,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持续加大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和推进力度。目前,我区有6个盟市成立了由盟市委书记或盟市长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个盟市成立了由统战部长和常务副盟长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和一批旗县(单位)列为创建培育对象,加大工作指导和选培教育力度,起到了激励带动作用,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创建全国、全区示范单位营造了浓厚氛围。2018年,呼伦贝尔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有11个单位(地区)被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70个单位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同时,我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性工作:我区首次组织了全区少数民族参观团,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代表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进行了参观学习;选派13名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进一步强化了各族群众对我国、我区改革开放以来取得辉煌成就的认识。通过参加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们进一步增强了自信心和自豪感,强化了团结、带动、影响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建设新时代“模范自治区”作出更大贡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成功举办了全区首届搏克大赛,展示了我区各民族的时代风采和精神风貌,展示了民族体育项目的魅力,弘扬了民族文化,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全国22个省区市筛选了56个民族的171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举办了“守望相助——56个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邀请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自治区民族工作部门首次参加“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草原综合服务轻骑兵”队伍,赴基层开展了党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政策服务;在2019年新春佳节到来之际,自治区民委号召并组织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以“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为主题,以微信为媒介平台,开展新春寄语活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纷纷发表新春寄语,祝福祖国、祝福内蒙古、祝福各族人民,号召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殷切嘱托,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砥砺奋进,努力工作,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忠实践行者和维护者,争做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逐梦人,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2月26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了部署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指示精神深深扎根在内蒙古大地,深深扎根在各族人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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