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内动态 

全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进行中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2019-7-12


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日前,自治区政府发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区各地要针对前期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摸底排查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到2020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

  自治区要求,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推进治理工作。对达到配建规模标准而未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在建(含已批复尚未开工)城镇小区,要明确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对有完整配建园规划,但未开工或未列为首期建设项目的城镇小区,要责成开发企业依既定规划按期完成配套幼儿园建设;对缩减少建的,要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违背规划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要求凡存在上述情形的城镇小区,在整改到位前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而对于达到配建规模标准、未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或规划建设不足的已建成城镇小区,要依法依规调整规划,扩增配套幼儿园规模,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小区相关开发企业如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要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按照国家要求,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幼儿园,原则上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移交;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幼儿园,原则上于今年9月底前完工;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幼儿园,原则上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此外,对于配套幼儿园使用,自治区明确应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禁止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