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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闽试点创新型省份建设

 

2016-12-09  经济参考报
 
 

本报北京12月8日讯 记者董碧娟报道:科技部近期同意《广东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方案》《福建省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实施方案》,支持广东、福建建设创新型省份。

科技部提出,广东要加快实施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抢占关键核心技术制高点、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模式、推进科技金融综合实验、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民生、完善开放合作创新模式、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9大重点任务。

福建要加快实施“五新”(发展新产业、掌握新技术、构筑新平台、催生新业态、应用新模式)引领产业提升、强化企业技术创新、构建高效科研体系、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加强科技金融结合7大重点任务。

科技部将持续监测评估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并予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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