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为您服务 > 各地动态     

广东肇庆通过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经济发展

 来源:澎湃新闻  2019/1/15

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肇庆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部署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用地成本、社会保险成本、用电成本、运输成本、融资成本等十方面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据了解,该《政策措施》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方面,提出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实行全市统一标准;将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最低征收标准;2018—2022年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肇庆市再投资项目,由市给予奖励。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对建设不低于3层、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20%以内、容积率达到1.0以上(其中端州、肇庆高新区不低于1.5)的标准厂房项目,分层予以奖励;新增工业用地可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在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方面,从2018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前5年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适当下浮费率;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下浮,全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降20%—30%。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精减企业办理电力接入的程序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低压用电报装10个工作日,中高压用电报装单电源20个工作日、双电源30个工作日,涉及行政审批的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在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方面,全面取消普通公路收费,采取高速公路收费优惠。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贯彻执行肇庆市出台的相关政策,鼓励大型骨干企业设立财务公司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对成功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和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且融资的企业给予支持奖励,探索“政银担”“政银保”等合作模式,进一步完善推广肇庆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实施“双容双承诺”制度,企业开办时间减至3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从立项到开工)控制在29个工作日内。

《政策措施》还规定,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各地对大型产业项目可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建设进度实施分期供地;允许工业物业产权分割转让;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原为工业厂房(或工业用地),但规划性质已调整为非工业用地,在取得环保部门审查同意的前提下,允许企业进行厂房扩建、加建,或“腾笼升级”拆旧建新继续设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亿元以上企业给予奖励(税赋不低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大力扶持新“入规”工业企业,对全市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制造业企业组织开展的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等研究及产业化给予资助等。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投资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由市领导担任首席服务官,其余1亿元—5亿元产业项目由属地县(市、区)领导担任首席服务官,全程负责跟踪服务项目落地和建设。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