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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信用会受到影响

来源:解放日报  2019/3/5
 
    上海将正式施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单位未保持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影响生活垃圾及时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在罚款之外,单位和个人信用会受到影响。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对违法物业服务企业,将其违法信息移送房管部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末端处置企业,将给予吊销经营服务许可证,迫使其退市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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