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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出台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奖补政策

 来源:锦州日报  2019/4/18

锦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联合下发文件,将对全市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实行一次性奖励补助。按照奖补政策,学历不同补助标准也有差别,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补助标准为6万元。

补助对象面向一线服务的毕业生

补助对象为入职锦州市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直接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申请补助者需具备四方面条件

申请入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补助的,应同时满足四方面条件:

(一)补助对象从全日制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3年内入职养老服务机构,所学专业属于老年服务与管理类方向,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中职(7个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护理、中医护理、中医康复保健、康复技术、营养与保健。

2.高职(7个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营养与检测。

3.本科及以上(5个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老年医学。

(二)补助对象供职的养老服务机构应经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补助对象须是2015年1月1日之后至2020年12月31日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并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1月1日前已经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1月1日合同服务期限未满并且仍在该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的,申领补助服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算起。

(四)补助对象须直接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满5年并胜任工作岗位要求。服务期限内,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

学历不同,补助标准有差别

1.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补助标准6万元;

2.专科(高职)毕业生补助标准5万元;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补助标准4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含省补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要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辽宁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补助协议书》,由养老服务机构报送县(区)民政局,市级养老服务机构直接报市民政局。市、县(区)民政局根据报送存档的补助协议书,建立年度《辽宁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补助签约花名册》并报送省民政厅。本通知印发之前,毕业生已经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符合补助条件的,要与养老服务机构补签《辽宁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补助协议书》,按照上述程序存档、建立花名册和报送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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