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为您服务 > 各地动态     

云南支持传统消费市场巩固发展

2019.08.15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商业零售消费。促进实体零售改造升级、转型创新、跨界融合发展。依托社区综合体和交通转换站点发展便利店,叠加政务服务和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发展24小时社区便利店、社区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社区配送和无人超市等新型模式,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满足居民便利化消费需求。
    餐饮消费。推进“明厨亮灶”,开展小餐饮示范店、民族特色餐饮示范店建设。打造名菜、名店、名厨、名节、名街滇菜餐饮品牌,传承发展“老字号”餐饮,推动企业连锁化经营,发展中央厨房加工配送,拓展外卖送餐服务。
    住房消费。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培育以房屋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及房屋租赁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满足多样化房屋租赁需求。加大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力度。
    汽车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大对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动电动车、新能源汽车“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重点支持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车辆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和车辆更新。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提高公共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教育消费。开展职业教育和对外合作办学。鼓励采取混合所有制、公办民助、民办公助、集团化办学等多种形式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支持该省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与国内外职业教育院校或机构开展合作办学。支持该省高校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合作办学。鼓励各类技工院校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与其他企业、社团、个人开展股份制办学。
    家政消费。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保险制度,鼓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政服务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支持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建设,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做强做大。建立行业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之间的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对接机制,用好家政扶贫政策。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