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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保监局对个人消费贷款立规矩

2019.09.17

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浙银保监办发〔2019〕213号)文件。

浙江银保监局这份文件的下发对象为:各监管处、各银保监分局、各省辖监管组,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分行、交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杭州分中心,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分行,杭州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浙江网商银行,省农信联社、杭州辖内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省银行业协会。

概括文件核心要点如下:

一、要求银行机构满足居民教育培训、健康养老、信息通信、旅游娱乐等领域用途真实、需求合理、有消费场景的个人消费资金需求。

二、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从贷款全流程各环节加强用途真实性审查,确保用途与合同约定一致,严禁消费贷款资金用于购房首付或者偿还购房首付,严禁资金流入股市、债市、金市、期市,严禁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严禁资金用于民间借贷、P2P等。(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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