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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招打击防范网络“套路贷”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9-11-1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在全国率先发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与防范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披露网络“套路贷”常见套路手法,明确全省法院要从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全流程阻击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

《工作指南》明确加强对网络借贷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审查,防止网络“套路贷”钻空子。立案环节,法院重点加强对原告、被告主体适格性、约定管辖的合法有效性及批量诉讼等四个方面的审查,严把网络借贷案件立案关口,其中明确,P2P平台或其以法定代表人、员工名义或债权受让人身份起诉的,不予受理。审理环节,法院重点对网贷平台是否合规、是否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是否违规发放贷款、是否存在非法发放高利贷、是否存在规避法定利率最高限额等7个方面内容进行审查,尤其要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裸贷”“校园贷”等非法行为。执行环节,对《工作指南》下发前已经审结尚未执结的网络借贷案件,中止执行;已经执结但案款尚未发放的案件,暂停发放;将执行依据移送有关审判业务部门审查甄别。

《工作指南》明确网贷平台负有提供由其保存的电子证据的义务,并对电子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有举证证明责任。原告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的,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外,《工作指南》指出,全省法院将加强与网络平台所在地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移送有关案件线索材料,必要时提出司法建议,形成齐抓共管的制度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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