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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旗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最新优惠政策

                                                      2006.03.29 

    为了解决更多农牧民看病难问题,阿左旗对2006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住院医药费的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调低住院报销起付线。2005年参合农牧民住院医药费报销起付线为:在旗内苏木镇卫生院住院500元以上起付标准,在旗内医院住院1000元以上起付标准,在旗外医院住院2000元以上起付标准。2006年将在旗内苏木镇卫生院住院的报销起付线调低至200元以上起付标准,在旗内医院和经当地苏木镇合管办批准的旗外县、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起付线调低至500元以上起付标准,在旗外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的
报销起付线调低至1000元以上起付标准。
    二、提高报销比例和报销封顶线。2005年农牧民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至3000元之间的部分报销20%,3000元一5000元之间的部分报销30%,5000元一10000元之间的部分报销40%,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50%。
    2006年方案调整后提高了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参合农牧民在旗内和旗外县、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之间的部分报销30%,5000元一100130元之间的部分报销40%,10000元一20000元之间的部分报销
50%,2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0%;参合农牧民在旗外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之间的部分报销20%,5000元一10000元之间的部分报销30%,10000元一20000元之间的部分报销40%。2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50%。报销封顶线由以前的 l万元提高至1.5万元。
三、农牧民可一次性缴纳2—3年的参合个人缴费资金,在报销住院医药费时,会对一次性缴纳2—3年参合资金的农牧民在原报销比例标准基础上每段提高2%一3%。60周岁以上人员报销比例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段提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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